自1990年代始,联邦移民部同意加拿大部分省份自行提名一定数量之移民,称为省提名项目(PNP)。一般而言,省提名项目对申请人之资产要求较低,投资金额亦较小;但是,自2008年4月起,加拿大联邦政府要求,省提名项目申请人必须居住在提名本省并经营生意(主动投资) 。

个人资产超过40万加元(约260万人民币),2年以上经商管理经验,具备基本英语能力,愿意在爱德华王子岛投资至少15万加元(约97.5万人民币);适合中小企业主及中层管理人员。

个人资产超过30万加元(约200万人民币),愿意在沙省投资15万加元(约100万人民币)即可申请。对于有意在加拿大创办生意的投资类申请人,沙省提名项目是移民加拿大的较佳选择。

申请人家庭净资产应超过35万加元(约230万人民币)并拥有3年以上之经商或管理经验。本项目投资小,申请速度快,是中小企业主或中高层管理人员较佳之选择。

卑诗省政府提名项目又分为”商业才俊类”以及“地区商业类”2个类别。请点击查看详细。

由于名额已满,自2006年下半年开始,加拿大新斯科舍省提名项目不再接受新的申请。

新纽芬兰省企业移民项目于2004年9月1日正式推出, 并于2006年4月作出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