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情况: 男性,39岁,本科学历
- 身 份: 中外合资企业股东
- 行 业: 纺织业
案例背景
这位客户原任华东某省大型中外合资企业总经理。2000年初,该中外合资企业中方股东改制,该客户获得部分股权。
这位客户原委托华东地区某移民顾问公司代理申请,于2007年底在香港面试遭到拒绝后,向本集团求助。
难点
该客户被拒签的直接原因是,其申请提交的资料与移民局实际查证的情况不符。移民局认为该客户提交了虚假文件,这将通常导致申请人永远无法移民加拿大。在这种情况下,还可能为他翻案吗?
案例分析
经客户授权,律师自魁北克省移民局调出其申请文档及内部记录。由汇加顾问集团多位资深大律师组成的律师团仔细分析了该客户的申请资料及记录,经讨论后作出以下判断:
在虚假文件的问题澄清之前,重新提交移民申请是没有意义的;申请行政复议(AdministrativeReview)将是唯一选择;申诉的焦点在于移民局对于虚假文件的认定是否证据充分。
记录显示,移民局作出虚假文件认定的最重要依据是对当地外经贸委的传真询问结果。外经贸委声称,就客户所在合资企业的股权结构事宜,客户陈述的情况与本委档案记载不符。
而实际情况是,外经贸委的档案记录没有及时更新,而非客户陈述不实。汇加律师团指导客户准备多方面的文件,包括政府改制批文,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文件,会计师事务所证明等等,并于2008年1月与申诉请求一同提交给移民局。
个案申请结果
由于我们为该客户提交的申诉文件证据详实,理由充分;移民局于2008年11月通知该客户,直接批准该客户的移民申请,而免除了发回重审的繁复手续。


